首饰以旧换新流程
交旧饰、验金、称重、出示身份证 →办卡 →柜台挑选首饰→收银台交加工费、结帐
特别提示:
1.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管理要求,以旧换新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。
2.办理磁卡后请您直接到柜台挑选首饰。请您保管好票据和磁卡,本磁卡不记名、不挂失。
3.以旧换新磁卡实行当日多次消费方式。如您一张卡买多件新品时,在每次结帐后,柜台会为您提供一份磁卡余额清单,请您保管好,以便当日多次挑选,逐件使用。
4.您挑选的新首饰(一件或多件)的合计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旧饰的金额。
5.卡内金额当日有效,过期无效(隔日不能退还旧饰)。如您没有选好合适的首饰,请您当日到办理处取回旧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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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0-06-16 14:10